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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03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委托,拟对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

一、比选项目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比选项目简介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比选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11104日至20211110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四单元2704号购买。

比选文件现场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1111514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四单元2704号

九、本比选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市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88889761.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址: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座9楼939室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四单元270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3226053、028-85136215

传真: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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