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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隆兴北四路道排及附属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1.隆兴北四路道排及附属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施工进度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工作,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2)协助业主完成招标过程中所需的相关造价服务工作;(3)在业主完成招标工作后,对照施工图完成项目施工清标工作,出具清标结果报告;(4)按《关于加强成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成华府发〔2014〕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行政质效(试行)的通知》(成华府发〔2016〕8号)内容(有新规定按新规执行)做好施工全过程的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等审核及报审工作;(5)对出具的书面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负责。
2.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2014年以来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3.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比选申请人2014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1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包括:造价评审业务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业务) 。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 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资质证;(4)省外企业须携带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均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东三环二段航天路6号301室。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88889761.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东三环二段航天路6号301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28-8421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