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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标的项目专项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ZTCG[2023]058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情况
第一包:法律服务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元) |
得分 |
排序 |
1 |
四川仓颉律师事务所 |
370000 |
93.38 |
1 |
2 |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
330000 |
92.33 |
2 |
3 |
四川矩铭律师事务所 |
450000 |
77.67 |
3 |
4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
500000 |
72.57 |
4 |
第二包:会计服务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元) |
得分 |
排序 |
1 |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2000 |
93.53 |
1 |
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6000 |
91.33 |
2 |
3 |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20000 |
80.64 |
3 |
4 |
四川华意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000 |
57.70 |
4 |
三、成交情况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一包:法律服务
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仓颉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格:370000元。
第二包:会计服务
成交供应商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交价格:182000元。
四、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华区门户网(http://www.chenghua.gov.cn/)、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88889761.cn/)。
公示期: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1日。
五、成交通知书的领取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航天路50号国机大厦B座939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四单元2704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3226053、028-85136215
传真:028-8513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