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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买“蓝光东方天地9-2号楼”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0-01-03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拟购买“蓝光东方天地9-2号楼”项目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评估服务、可行性研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包1:购买“蓝光东方天地9-2号楼”项目资产评估服务: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购买项目提供房屋资产价格咨询、评估服务,形成房屋资产评估报告,为购买定价提供价值依据。

包2:购买“蓝光东方天地9-2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购买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申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特定资格要求:

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除价格因素外,优先选择经验丰富、咨询团队实力较强的机构,比选申请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包1:

1、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川国资法规〔2015〕10号);

2、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证书及土地评估A级证书;

3、省外企业需按照《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登记。

4、项目负责人需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包2:

1、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川国资法规〔2015〕10号);

2、根据国家发改委2017 年第 17 号公告要求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同时具备备案专业:建筑、其他(工程技术经济);

3、省外企业需按照《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登记;

4、项目负责人需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评选办法:综合评估。

五、领取比选文件

1、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0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5)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外,其他证书证件均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座939室。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10:00时。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座939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88889761.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座93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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